根据《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7号)规定,现将我院发布的《2020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中“考试”环节,原“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调整为“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特此公告。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5日
原标题:关于调整考试总成绩中笔试、面试成绩构成比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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