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0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研员,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C3、C4(面试前置)岗位总成绩(见附件1)及考察体检通知予以公告。
一、考察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具体人员为附件2中“备注”一栏标注“进入1:1考察范围”的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提交相关材料
进入1:1考察范围人员在体检当日请提交如下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
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加盖公章。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时间、地点、费用
体检人员于8月20日(周四)上午6:30前持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300元(中小学教师)或360元(幼儿教师)体检费(由医院收取。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地方事业局(天鸿路36号,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门前集合。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地方事业局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020年8月18
原标题:2020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C3、C4岗位总成绩及考察、体检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zbzhhgx.cn/zuixin/20200818/1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