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阶段编制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贾汪区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徐州市贾汪区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应聘人员应为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年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应聘人员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六)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七)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 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徐州市贾汪区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网址(),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初审。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12月25日9:00-12月30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25日-12月30日09:00-13: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12月25日-12月30日9:00-14: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30日 9:00-17:00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12月25日9:00-30日18: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吋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1日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6.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参加资格复审、考试等应聘相关环节,应做好以下防控工作:(1)提前申领“苏康码”,资格审核和考试等现场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并配合检测体温。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到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 应聘人员须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3 )独自进入报名现场,不带陪同人员。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自行到徐州市贾汪区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网址(),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可登录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查询笔试成绩。
报考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的应聘人员,不需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笔试阅卷结束后,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报考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原则上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其他应聘岗位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
3.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模拟授课(15分钟)。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的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其他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体检、考察、选岗等环节中,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下同)。
考生可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查询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贾汪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缺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贾汪区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缺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七)公示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资格。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备案手续,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各学校联系电话见《徐州市贾汪区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本公告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徐州市贾汪区教育局电话:
徐州市贾汪区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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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2日
原标题:徐州市贾汪区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sxzhrss.gov.cn/news.do?newsid=56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