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烟台市人民政府所属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烟人社发〔2019〕14号)等规定,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2名(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辅修专业不可以报考)。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12月3日(含)之前取得。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和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并每日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9:00-12月16日12: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14日12:00-12月16日16:00。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填写《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其他时间报名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岗位”,如“张三+瓷砖镶贴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以其它形式材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应如实、详尽、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情况将于12月16日在烟台市教育局网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报名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12月16日15:00前向指定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
三、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核必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未经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人员可直接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12月18日上午8:30-11:30,地点: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炎培楼五楼会议室(烟台市芝罘区卧龙北路9号)。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供材料:
①《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作为提交材料的封面);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签字的《个人健康承诺书》;
④《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岗位需求中 “其他条件要求”所提到各种奖励、荣誉称号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⑦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下午17:00前提交。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按规定式样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不含面试当日)17:00前提供;属无业人员的还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定向、委培毕业生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采取专家评议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一般安排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1-2天进行。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网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对拟聘用的对象进行等额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烟台城乡建设学校负责组织。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签约
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往届生须提交报到证原件。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9〕2号)规定,招聘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8〕156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八、其它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网的相关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4.本简章由烟台城乡建设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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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城乡建设学校
2020年12月3日
原标题:2020年烟台城乡建设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文章来源:http://jyj.yantai.gov.cn/art/2020/12/3/art_17078_2905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