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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泰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

2020-09-10 09:52:24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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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启动,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9月11日起。山东教师资格小编特整理2020年下半年泰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6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招考〔2020〕88号)要求,现将2020年下半年泰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须知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已报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可在9月11日至16日期间,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退费。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考生,将被视同自愿放弃退费,可继续参加下半年考试。特别提示:考生一旦申请退费,将不能再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二)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要求,须本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

(三)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环节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面试和资格认定时审核。对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各级认定机构不予认定。

考生应根据本公告有关要求,自行审核是否符合报考资格,不符合的不能报考;笔试报名信息与后续面试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报名参加面试;篡改伪造学籍信息报名参加考试的,将根据国家要求记入学生诚信系统;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考生报考前应自行查询。

(四)考生本人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前,请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各项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如违反上述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信息错误或缺失等情况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五)考生本人报名信息一旦通过考试机构确认,所有信息将无法更改。

二、考试时间及方式

考试日期为2020年10月31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科目

类别

10月31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笔试仅开考科目一和科目二,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三、报考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就读学校(限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地在山东省泰安市辖区内的中国公民。

(二)符合相应的学历条件和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符合上述相应学历层次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3.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可报考。普通高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身体条件(详见《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鲁教人字〔2001〕22号印发)等有关要求和体检标准)、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四)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五)港澳台居民报考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详见《山东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事项公告》,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查阅。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考生个人网上报名、考区确认、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 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14日16时,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ntce.neea.edu.cn/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注册。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要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2. 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按要求的格式上传本人的近照(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照片大小:150K-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3.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就读学校或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应选择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学习、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标注的地址为准。

以居住地为报名条件的考生,居住地编码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即可。

4.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信息前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姓名用字、上传照片、报考科目、类别等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以往报名中考生易出现错误:1.少选了想要报考的科目。2.考生填报错了类别,例如:应报考中学的,错报为小学。3.考生填报错了考区,给自己造成不便。4、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如:照片为侧身、全身或生活照,头发遮面部、肩部过小或过大,面部过大或过小,照片比例不协调、背景乱,图像不清晰、照片过大或过小等)。

(二) 考区确认

时间:2020年9月12日至15日16时

1.考生网上报名后,市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网上确认工作,确认内容为本考区报考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与报考要求是否相符以及姓名、照片信息是否规范。

为及时解答考生报名期间的有关问题,我市设立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咨询电话。

市招生考试中心:8205425(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8520980、8333251(值班时间9月12日至15日,每日8:30-11:30,14:00-17:00)。

2.正常情况下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请于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登录查看确认结果。

3.确认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未通过原因,于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修改个人信息,修改完毕保存后,需按照报名流程重新选择类别、省份、考区、报考科目,然后提交,重新接受考区确认,否则为无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如反馈结果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到市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证件为: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或居住证),现场确认地址:泰安市岱道庵路486号(市招生考试中心四楼指挥中心),联系电话:8520980。

特别提醒:考区确认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6时。确认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考区确认截止时间(9月15日16时)前修改信息后重新提报,提报时间不受报名截止时间(9月14日16时)的限制。

(三)网上缴费

通过确认的考生于2020年9月16日24时前,登录http://ntce.neea.edu.cn/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报名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函〔2017〕63号规定,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0年10月26日至30日登录http://ntce.neea.edu.cn/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尽早了解考点情况,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提前安排考试交通、食宿事宜,以免因时间不足等原因影响考试。

六、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考生可通过http://ntce.neea.edu.cn/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须登录http://ntce.neea.edu.cn/站(http://ntce.neea.edu.cn)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查阅。

(二)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陆http://ntce.neea.edu.cn/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

(三)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

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此类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

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四)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考生的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

(五)考试成绩的通用性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六)成绩有效期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根据国家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取得毕业证书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的,方能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超过有效期的,需重新参加考试。

九、疫情防控须知

(一)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10月17日起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建议考生自10月17日起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

(二)考生须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在个人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新冠肺炎治愈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前21天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考前14天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笔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佩戴口罩,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严禁扎堆聚集。

附件:山东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样张)

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0年9月9日

附件:

山东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考生健康承诺书

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山东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如下声明:

本人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人群。

本人在考前14天内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

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本人保证以上声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声明人(签字):

日 期:

联 系 电 话:

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

序号

日期

体温

考前14天

   

考前13天

   

考前12天

   

考前11天

   

考前10天

   

考前9天

   

考前8天

   

考前7天

   

考前6天

   

考前5天

   

考前4天

   

考前3天

   

考前2天

   

考前1天

   

注:考试当天考点入场检查时需上交本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

原标题:泰安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taian.gov.cn/art/2020/9/9/art_45480_9777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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