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菏泽学院简介
菏泽学院是菏泽市唯一的省市共建、以省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1949年建校,2004年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高校。近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355”三步走发展战略,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走出了一条新建本科高校的特色发展之路,综合实力和办学声誉不断提升。学校现有4个校区,占地面积1436亩,建筑面积57.7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15万册、期刊2200余种,电子图书271万册,数据库32个。本科专业63个,涉及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面向25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2261人,继续教育在读生6650人。现有教职工1592人,专任教师1098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856人,具有高级职称的440人。建校70多年来,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16万名合格毕业生,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8年9月6日,省委、省政府《关于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若干意见》(鲁发〔2018〕39号)明确指出,“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菏泽学院筹建菏泽大学”,“支持菏泽学院创建大学科技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菏泽市委、市政府全力支持菏泽学院建设和发展,决定将学校以北800亩发展预留地净地划拨给学校,用于学校扩建改善办学条件,再划拨3000亩新校区用于筹建菏泽大学,并且专门成立指挥部,加快推进菏泽大学筹建,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学校紧紧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励精图治,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向着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迈出了坚实有力的步伐。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5年8月18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8日以后出生);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确定。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及《菏泽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
(1)《菏泽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与本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7)岗位有其它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表达能力等,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心理测试、网络查询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学校为招聘的博士研究生提供安家费50-70万元,以项目管理方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20万元,配偶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学校以适当方式协助安排工作。以上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佀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大学路2269号
邮编:27401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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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
2020年8月18日
原标题:菏泽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第七批)
文章来源:http://rsc.hezeu.edu.cn/info/1125/22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