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学院办学质量,引领昌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昌邑市教育系统公开选拔部分优秀教师到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任教。
一、选拔人员学科及数量(总计10人) 见附件
二、选拔人员范围
1.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的在编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必须工作3年以上,潍坊市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教学能手、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技术能手等可放宽到本科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教师(潍坊市级以上教学能手、优秀教师、技能名师等)可放宽至50周岁。
3.省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教学能手、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技术能手、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国家级协会会员,工艺美术大师等;具有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5项以上;承担省级以上重点课题、重点项目主持人和课题研究第一位研究人员;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主持人和首席研究人员。思想政治过硬,身体健康,满足以上任意一项即可直接申请进入学院任教。条件相同者,按照评分办法择优录取。
三、评选办法
参与公开选拔教师人员所提交的荣誉证书、课题等材料应为进入昌邑市教育系统工作后所取得,时间截止于2020年8月13日。
1.学历分:硕士研究生10分,本科5分。
2.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成绩:10分(单位出具考核证明)。
考核成绩基础分为7分,任现职以来,考核优秀每一年加0.5分,每个任期届满考核优秀加0.5分;一次年度考核不称职扣0.5分。此项最高不超过10分。
3.荣誉称号:10分。只记一次最高荣誉得分,其范围限于特级教师、拔尖人才、劳模、十佳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立德树人标兵、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工作者)称号。
4.教学成果奖(10分) 见附件
教学成果奖必须以政府表彰的文件及获奖证书原件为准,不同成果可累计加分,此项最高不超过10分。
5.通过鉴定的课题(10分) 见附件
通过鉴定的课题须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立项书、中期报告、结题鉴定书和结题证书原件为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此项最高不超过10分。
6.发表的论文、著作 (10分)
发表的论文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正式刊号(CN、ISSN)教育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原件为准,字数在1000字以上,且须与其专业及工作经历相关,同一论文多次发表的只记一次最高分;所发表刊物无明确级别的,以刊物主办单位级别确定;增刊、特刊或以书代刊的论文汇编刊收入的论文不计分。
著作是指正式出版社(ISBN)出版的与其专业相关或相近的教育教学类论著或专著,文学类、传记类及论文汇编均不在列。
论文、著作最多不超过3件,此项最高不超过10分。
7.科研项目:总分10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2分,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分为国家级10分,省级5分,潍坊市级2分,同一项目成果只计最高分。
8.职业资格证书:总分10分。
高级技师或高级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等10分,技师5分。
9.技能比赛(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学生辅导奖、指导奖):总分10分。国家级比赛第一位10分,第二位8分;省级比赛第一位8分,第二位6分;潍坊市级比赛第一位6分,第二位4分。
其范围限于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表彰的奖项。
10.班主任:近五年担任班主任得分情况,总分10分,每年2分,可累加。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8:30——17日16:30
请于8月17日16:30前,填写附件1并发送至邮箱:。并携带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17日17:30前到潍坊市工业学校行政楼606室进行现场审核,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管理办法
1.为聘用人员办理借调手续,工资、编制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绩效工资由学院根据考评情况发放。
2.工作期间纳入学院管理,聘用人员一个聘期内(三年)须考取大学教师资格证(学院将协助组织培训及考试),考取后,按照大学标准评聘职称。在聘期内未考取大学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原单位参加职称评聘。一个聘用期内未考取大学教师资格证、不适应学院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3.学院按照个人特长和岗位需要安排工作,个人必须服从学院管理,遵守学院管理制度。
六、其他
有关公示事宜,将通过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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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2020年8月13日
原标题: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公开选拔教师暂行办法
文章来源: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jyxx/tzgg/202008/t20200814_5691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