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山东省第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进入国家一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行列,是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50强”“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实习管理50强”和“学生管理50强”。2019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30强。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设有海洋工程、建筑工程、现代汽车、机电工程、创意设计、电子信息、人文旅游、通用航空、会计、商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有水产养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智能制造、汽车服务、文化创意设计、旅游服务、会计、商务与管理、软件技术、航空工程与服务等10个专业群,形成了“2+3+5”的“国家、省级、校级”专业群体系。拥有2个国家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试点专业、5个国家示范专业、9个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国家“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中央财政支持专业、3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3个省级品牌专业群、10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5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为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实现“建设人民满意、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优质高职名校”发展目标,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水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条件
海洋工程、土木工程、机电、航空、汽车技术、电子信息、管理与商贸、旅游服务、思政、教育学等相关专业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一)高层次人才。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工作经历的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优秀博士研究生。分A、B、C三类。
(二)高技能人才。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荣誉称号,享受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优秀毕业生等。分Ⅰ、Ⅱ、Ⅲ类。
各类别人才层次及条件如下:
详见附件二、招聘时间
常年招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技能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人才待遇
具体人才引进待遇,按照日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日照英才”工程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日发〔2018〕36号)和《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日职院党字〔2020〕2号)相关政策,学校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协商确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1.需提供基本材料:《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高技能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居民身份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等;论文代表作、科研项目结题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或电子版)。
2.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以将报名登记表、相关证书复印件(请勿将原件邮寄)邮寄至我校组织人事处(邮寄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邮政编码:276826)或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电子邮件(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人才类别+专业名称+姓名”)。为保证报名工作无遗漏,请邮寄或电邮个人资料后,电话联系学校组织人事处确认报名成功。
注:面谈时请携带个人证件材料原件。
3.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也可在工作时间携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组织人事处报名。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不再退还。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证件等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主要采取调阅档案,与工作(学习)单位领导、组织人事、同事交流等办法,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面谈。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在考察基础上,结合学校岗位需求情况,就工作岗位、职责、待遇达成一致意见。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聘用。对考察、面谈、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根据山东省编办、山东省人社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全职引进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二)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根据日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日照英才”工程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日发〔2018〕36号)等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未尽事宜,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学校网址: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学校微信公众号:
附件:
原标题: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层次与高技能人才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rizhao.gov.cn/art/2020/7/30/art_33298_94403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