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要求,现将定向我市就业的山东省公费师范生竞岗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2016年与济南市教育局签订培养协议的2020届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含2016年与原莱芜市教育局签订培养协议的2020届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其中通过“硕师计划”已经签约的毕业生参加硕师岗位的竞岗选聘。2020年度被高校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不参加本次竞岗选聘。
二、计划和岗位
具体详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
报名方式为:扫描二维码加入竞岗选聘群,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近期一寸照片。
(二)资格审查
济南市教育局组织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参加本次竞岗选聘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讲解的技能。考生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使用济南市现行的“六三学制”初中、小学教材。
考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结束后,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考试,重新组织的考试成绩作为最后的选岗成绩。
考试时间:2020年7月31日,具体详见面试通知单。
不形成竞争的定向济南市的初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科学和地理科学岗位,定向原莱芜市的初中思想政治教育、地理科学、历史学、语文教育和外语教育岗位,不参加试讲,采取面谈的方式。
五、选岗
招聘单位的介绍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考生可登陆济南市教育局网站查看。
选岗拟定于8月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在同学段同学科内,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每名选岗人员只有一次选岗机会,因个人原因放弃选岗机会的,视为违约,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其已签订的协议书中规定的违约情形办理相应手续。与原莱芜市教育局签订协议的省公费师范生,选岗按照上述原则单独进行,面向原莱芜地区就业。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区县教育体育局参照公开招聘教师要求组织实施。
1.考察。考察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各区县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合格的公费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其入学时与济南市已签订的协议。未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公费生,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其入学时与济南市已签订的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形办理相应手续。
七、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公费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各区县政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管理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执行。
八、其他
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济南市)竞岗选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
附件:
1.2020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定向济南市)竞岗选聘岗位汇总表
2.
3. 2020年省公费生(定向济南)竞岗选聘群二维码
济南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0日
原标题: 2020年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济南市)竞岗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nedu.jinan.gov.cn/art/2020/7/20/art_18904_45347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