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聊大委﹝2020﹞18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内选聘部分人员充实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人员,包括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管理岗位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高校教师资格。
2.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者年龄在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不受年龄限制。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符合“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教师要求。
三、业务条件
1.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关学科(哲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背景。
2.近5年来,在学术报刊以第一作者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或相关学科教学科研论文1篇以上,或主持厅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获厅级以上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获奖1项。
四、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
自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校内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下午5点前。
2.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处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考察
人力资源处、马克思主义学院会同相关部门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确定初步人选。
4.学校研究
学校对初选人员进行研究,确定聘用人员。
5.公示聘用
对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转岗聘任手续。
五、任职待遇
1.选聘人员转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后,按专任教师岗位进行管理与考核,享受国家和学校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津贴、项目申报等相关待遇。
2.给予选聘人员一定时间的教学能力提升和研究方向过渡。第一年度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的50%视为完成,第二年度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的75%视为完成。在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晋升时,原有学科成果及过渡期内成果不受相关学科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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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6月30日
原标题:关于面向校内选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rsc.lcu.edu.cn/tzgg/zytz/3444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