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监督指导下,由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工科教师岗位采用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艺术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说课、答辩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实践操作能力。
(二)面试安排
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见附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学校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