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创建于1982年,隶属枣庄市教育局直属管理。学校为视、听、弱三类障碍学生提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占地44亩,建筑面积12800平米。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枣庄市级规范化学校、山东省首批特殊教育教学示范化学校、枣庄市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残疾人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市级精神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是枣庄市残疾人康复机构定点单位。
为满足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经研究,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拟引进5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岗位2人,特殊教育言语、语言康复师岗位1人,运动康复教师岗位1人,心理学教师岗位1人,合计5人。
二、引进资格及条件
(一)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岗位,特殊教育言语、语言康复师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运动康复教师岗位、心理学教师岗位需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7.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岗位,言语、语言康复师岗位为特殊教育专业。
8.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6日以后出生);
9.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实行试用期的科级干部在试用期内的;
5.枣庄市在编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9.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引进人才信息通过枣庄市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6日—3月31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枣庄市教育局网站下载填写《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相关奖励证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及资料以扫描图像的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主题格式为“学科+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生物+硕士研究生+山东大学+李**”),并在报名截止前拨打电话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发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扫描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同时扫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在2020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②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资格审查、体检前资格审查、聘用前资格审查,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审查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
(4)荣誉证书;
(5)二寸证件照片两张;
(6)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
(7)报名表。
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由枣庄市教育局与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包括模拟讲课和问题答辩,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新课程理念、教师道德修养、特殊教育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等业务素养,以及岗位适应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实际报名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该岗位计划取消。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岗位和引进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按模拟讲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引进人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3日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中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符合聘用条件的引进人员即时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确定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人:侯老师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附件2: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0年3月6日
原标题: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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