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家能够更好的提早备考山东教师招聘考试,山东中公教师招聘网小编特整理了山东教师招聘公共基础知识备考资料,今天给大家带来“2020山东教师招聘备考: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预祝大家考试成功!
教育学 | 心理学 | 教育心理 |职业道德 |学科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 |结构化 |说课 |试讲 |答辩
在教师招聘考试的笔试中,教育法学部分的分数占比相较于教育学和教育学心理学来说要略少一些,经过历年考试试题分析,法学占比约20%左右。由于教育法学理论性很强,经常受到考生忽视或者偏向死记硬背,不理解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所以稍微遇到考察灵活的法学题就非常头疼。在法学理论部分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往往是考察的难点。题型以单选题和判断题为主。只要深入理解其中逻辑便能理解记忆这块知识,避免死记硬背。具体分析如下:
一、权利能力
概念:权利能力是指由法律确认的,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这是参加法律关系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不具有权利能力,则表明没有资格享有权利,同时没有资格承担义务。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
一般权利能力:是指一种与生俱来的权利能力,如人身权
特殊权利能力: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才享有的权利能力。
例如:小明刚刚出生爸爸就去世了,那小明有没有资格继承爸爸的财产呢?——有,这是小明的一般权利能力,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与生俱来的。
那此时的小明有没有资格参加选举呢?——没有,因为选举权是特殊的权利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特定的条件下才会享有法律资格。
(2)法人的权利能力
法人的权利能力根据其成立的目的和教育活动的范围各有不同。
例子:学校作为一个法人享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其享有权利能力的范围在学校教育活动领域。
二、行为能力
(1)概念:行为能力是指由法律所确认的,法律关系的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行为能力是否得以存在取决于法律关系的主体对自己行为意义的意识能力。因此,行为人是否成年、智力是否正常是有无行为能力的标志。
(2)区别: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有无资格
行为能力:能否独立行为
举例:晓庆今年五岁有接受义务教育的资格吗?——有,权利能力
那她能够去接受义务教育吗?——不能,没有行为能力
判断有无行为能力的标准是什么呢?行为人是否成年、智力是否正常是有无行为能力的标志。
(3)行为能力的分类
1.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将自然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划分为三类:完全、限制、无
2.法人的行为能力
法人的行为能力由其成立宗旨和业务范围所决定。
以上便是关于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知识点分享!
中公教育解析


教师考试热门课程

近期热门活动
近期阅读量飙升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