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原县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面向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岗位”有关要求提醒如下:
1、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2、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年、2019年)内未就业,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本次招聘中面向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岗位包括:01岗位、03岗位、05岗位、08岗位、10岗位、12岗位、14岗位、18岗位、20岗位、21岗位、22岗位、24岗位、26岗位、29岗位、31岗位、33岗位、35岗位、38岗位、39岗位、40岗位。(详见岗位表)
报考以上岗位的毕业生,如果缴纳过社保,则不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以上岗位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转递人事档案时须同时提供档案所在地人社部门开具的社保无缴费证明原件。
特此提醒!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11日
原标题:2020年平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生提醒
文章来源:http://www.zgpingyuan.gov.cn/n30673473/n33430240/n33430326/c57226240/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