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职业(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
按照招聘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采用直接面试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对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同一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将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予以公告并进行考察,笔试成绩查询地址见附件1,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一、考察时间
2020年12月1日--12月9日
二、考察工作程序
1、考察主要采取政审和查阅个人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请尽快落实个人档案现保管单位,并于2020年12月9日前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图书信息楼1107室)。
2、所有进入考察环节考生需持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开具的政审函到所在原工作(学习)单位或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有关部门填写《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政审表》并加盖公章。
应届毕业的考生需由毕业院校的相关部门填写《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政审表》;
原来有工作单位的(指正式或临时单位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相关部门填写的《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政审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未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的,应一并提供;
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的考生需由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政审表》。
3、调档函、政审函和政审表请于12月2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由学校南门测温通道进入,到学院组织人事处领取,2020年12月9日前将政审表与个人档案一并交至学院组织人事处 。
4、未及时按要求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最新防疫要求,如有特殊情况的,请及时联系组织人事处。来校人员须持“健康通行码”(绿色、动图)+身份证原件,并正确佩戴口罩。
四、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祁连山路2169号组织人事处(图书信息楼南楼1107室)
邮编:277800
电话:、
点击下载:
附件1:
附件2:
2020年11月30日
原标题:关于枣庄职业(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及公布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dzzvc.edu.cn/shown.asp?id=1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