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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2020-08-06 15:49:36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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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简章》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0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为保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经研究,2020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合格分数线定为60分

查询网址:东营市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

查询时间:2020年8月5日-12日。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0人以下的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资格人选见附件二。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采取统一时间、地点、同时进行的方式组织。

(一)集中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二)集中资格审查地点:东营市晨阳学校体育馆,从学校南门进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胜利大街222号)。

(三)未按时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集中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8月14日下午17:00前到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面试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及《2020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未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3月1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和资格证书(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等材料;择业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学历认证等材料须在2020年3月17日前取得。

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合格证明。

五、面试人选递补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名单将及时在东营市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网站公布,有关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有关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须核对学历学位有关信息。学历信息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查询打印,学位信息可以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进行查询打印。

(三)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东营市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网站信息。因对有关信息了解不及时错过资格审查和递补的,责任自负。

(五)《2020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等材料遗失的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8月6日上午8:00—12日下午17: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六)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通知书领取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东营市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七)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0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监督电话: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宣部)

,,(东营市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七、面试注意事项

为保障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体温正常(未超过37.3℃)且持有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现场资格审查前 14 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 35 天者以及有境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 21 天者,考生居住社区 21天内发生疫情者,不可现场资格审查。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现场资格审查。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考试组织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要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等。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影响考试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

东营市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0年8月6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2020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dysljy.dongying.gov.cn/art/2020/8/6/art_37517_9584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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