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及其政策解答精神,对《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补充通知如下:
《简章》中提出的“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更正为: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烟台市教育局
2020年5月6日
原标题: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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