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0〕44号·2020年4月30日)
各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安全有序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加大线上招聘力度,动态发布岗位信息,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实现就业宣传不停歇,人才招聘不中断。对疫情低风险地区,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恢复线下招聘。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线下招聘工作参考《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指南》(见附件)组织实施。
二、加大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开招聘力度,今明两年(2020年、2021年)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中、初级岗位原则上不作工作年限要求。探索建立报名容缺机制,对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导致资格资质证书暂时无法取得的,考生可以做出个人承诺,先报名参加考试,后续在容缺期限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各级事业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三、组织指导事业单位及早发布招聘公告,对适合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岗位除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外,还应同时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gxbys.cn)发布。借助“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等,主动与高校、猎头机构建立联系沟通渠道,通过网上路演、视频宣讲等形式,大力宣传引才政策,扩大影响力。
四、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采取面试、技能操作、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省委组织部等十一部门《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鲁组字〔2019〕32号)明确的重点扶持区域,可按不超过50%的比例面向具有本地户籍或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招聘。
五、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计划,加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今明两年(2020年、2021年)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后直接聘用到原服务单位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确保进人质量的前提下,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挖掘岗位潜力,提供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要统筹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衔接,合理安排公开招聘报名、考试、报到时间,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采用电话、视频、互联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办理有关事项。确属工作急需,需要现场办理的,应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相关防护工作,确保不产生感染风险。切实保障疫情高风险地区高校毕业生公平参加招聘的权益,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到考生所在学校进行考察的,可通过组织鉴定、视频连线、电话了解情况、查核档案复印件等方式进行;对因疫情无法集中开展体检的,可根据考生情况安排其就近到同等条件医院进行体检。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原标题: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源链接:http://hrss.jining.gov.cn/art/2020/5/9/art_18521_2492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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